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为提升服务质量、工作效率
成都公积金中心从11月2日起,从6个方面
对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资料进行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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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四川日报胡龙友/摄
简化1提取公积金,无需单位证明办理提取业务时原需填写承诺书、单身声明、授权书,简化后整合成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办住房消费类提取时,填写“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办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时,填写“非消费提取申请表”。
同时,各类提取业务均不再需要工作单位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简化2还贷提取,同一住房不再提供购房合同职工贷款在成都买商品房,当贷款发放银行与成都公积金中心数据共享时,通过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还贷提取业务一次后,以后年度以同一套住房办理提取时,不再提供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再交易住房的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及住房贷(借)款合同。简化3业务审核材料多项目重新调整将购再交易住房提取业务申请材料中的“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调整为“含有计税金额的房屋交易契税完税证明材料”或“含有价税合计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或“存量房网签合同”。取消“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简化4离职提取公积金无需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职工办理离职提取业务注销本人住房公积金托管账户的,无需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简化5对封存账户职工需销户资料的调整已注销单位封存账户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无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经职工本人在《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回单》上签字确认已离职,即可办理销户支取。简化6重大疾病提取无需生活严重困难证明申请材料中取消“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综合:成都晚报微成都爱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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