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两个银行账户主要资金往来情况如下:2010年1月-10月,盐湖化工银行账户合计转入朱艳芬账户7000万元、张某账户5780万元,四川东合烽银行账户转入朱艳芬账户、张某账户各300万元;2010年3月,朱艳芬账户向盐湖化工银行账户转出3000万元,张某账户向盐湖化工银行账户转出2000万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四川东合烽以法人资金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属违反《证券法》的行为证监会对四川东合烽处以罚款3万元;对朱艳芬、龚天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
成都晚报记者 彭疆
来自证监会官网的消息,近日,证监会通报了四川东合烽投资公司(简称“四川东合烽”)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案,四川东合烽及时任法定代表人朱艳芬、资本运营总监龚天明被处罚
证监会通报指出,由龚天明负成都晚报联系电话责管理和操作的朱艳芬账户、张某账户于2010年1月5日在成都某证券营业部开立,交易资金为四川东合烽的自有资金及其从青海柴达木盐湖化工公司(简称“盐湖化工”)获得的借款至2011年8月30日,上述两个账户合计亏损2430万余元;截至2011年12月12日,两个账户仍为亏损
白癜风的偏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