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媒婆的前世今生
(一)媒婆角色的发展与作用
1.媒婆的起源
相传古时候,渭河北边有一位后生经常去渭河南边办事,一来二去看上了对面的一位姑娘,但苦于无法相识。一位老婆婆知道了他的心思,便主动撮合二人,最终两人喜结连理,并诞下一子。二人非常感激这位老婆婆,但当时老婆婆已经去世,他们便用面粉塑了一个老婆婆的小人,日日供奉。但是没多久,小人就发了霉,他们便笑称供奉了一个“霉婆”。后来,大家都祈祷能有这样一个“霉婆”为自己牵线,又觉得“霉”不好听,于是便改称“媒婆”。
当然,这是传说中“媒婆”的由来。中国古代最早对媒人的记载在《诗经》里,可见西周时期就已经有了“媒人”这一身份。《氓》中女子送男子离开时说道,“匪我愆期,子无良媒”;《齐风·南山》中有“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这两篇诗歌中都有提到“无媒不娶”的风俗,尤其是在《齐风·南山》中,第三章提及“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强调父母之命,第四章则强调媒妁之言,可见在先秦时期,媒妁在嫁娶中的重要地位就已经等同于父母了。
不过在《诗经》的《周礼·地官》中,也有“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的自由开放。这种自由恋爱的风气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管子·君臣》载有“古者未有夫妇匹配之合,兽处群居”,意思是在一个群居“部落”里,没有固定的“夫妇”说法,任何男女都可以进行配对,哪怕是有直系血缘关系的亲子也可以。在这种“不媒不聘”的环境下,虽然实现了恋爱自由,另一方面来讲却也缺少法律的约束,无法实现社会的统一和谐。
(1)聘娶婚与妻妾制度的结合体
公元前21世纪,启建立了中国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夏,直到公元前年春秋时期,奴隶社会才算结束,中间经历了奴隶社会的发展时期——商,以及奴隶社会的强盛时期——西周。在奴隶制法律制度里就已经有了对婚姻的约束,这一点可以从许多古典文献中找到线索。
夏商时期,一夫一妻制基本确立,但在奴隶社会初期,通常都是女性和平民百姓在遵守这一规则,对于王公贵族而言,尽管妻子只能有一个,但妾却可以有多个。《易经》中就记载着商王帝乙的女儿嫁给西伯昌为后(正妻)时,有“娣”(妾)随嫁。妾多从奴隶主的女奴中挑选出来,对妾的数量没有任何规定,因此就出现了商王武丁多达六十四妾的惊人局面。
而一夫一妻制与聘娶婚的结合,才是媒妁制度诞生的源头。传说聘娶婚起源于伏羲氏,《世本·作篇》中表示:“伏羲制俪皮嫁娶之礼”,俪皮是指雌雄一对的鹿皮,用俪皮作为婚姻的聘礼,标志着当时游猎畜牧业的发达,同时也可以由此推测出媒妁大约起源于畜牧业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原始社会晚期。而随着一夫一妻制的聘娶婚出现,包办婚姻逐渐取代了自由恋爱,媒妁文化油然而生。
《说文解字》中对“媒妁”一词进行了专门的解释:“媒,谋也,谋和二姓者也;妁,酌也,斟酌二姓者也。”这里选择用“二姓”来代替所谓“男女二人”,即为了强调“异姓”。在原始社会的自由恋爱时期,无论是交合还是生子,都对姓氏、家庭没有约束,哪怕是近亲、母子也可以,这种“乱交”、“杂交”的状态使得氏族内部经常发生争夺异性等混乱的争斗,文明也无法合理有序地进行。
(2)“二姓”婚姻催生“媒婆”
婚姻对二姓的需求也促生了“媒人”这一职业。古时候,媒人撮合二姓的过程通常有以下“六礼”:
第一礼名为“纳采”。媒人替男方到女方家里提亲,如果女方家里同意议婚,那么男方家里将正式向女方家里求婚。正式求婚时必须携活雁为礼,使人纳其采择之意。《仪礼·士昏礼》中写道:“昏礼,下达纳采。用雁。”郑玄注:“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后来这一步中除雁外还会赠送其他礼物;
第二礼是“问名”。男方行过纳采礼后,会托媒人询问女方的生辰八字,以便男家占卜凶吉,决定是否成婚。也有说法是指媒人询问女方生母的姓氏,以便分辨嫡庶。后来,问名的范围逐渐扩展到门第、职位、财产、容貌等方面;
第三礼“纳吉”。如果问名后得吉卜,媒人就会到女方家报告这个结果,仍行奠雁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昏姻之事于是定”宋朝多以合婚的形式卜吉定婚,明朝时,以媒氏通书、合婚替代,清朝则将纳吉这一步融入问名和合婚的过程中,到了民国时期,纳吉礼仪取消,只需将女方庚帖放置灶神前,若三日内无发生异样,就可以拿男女庚帖去合婚;
第四礼“纳徵”。这一步在婚姻六礼中最为关键,《仪礼·士昏礼》中记载着:“徵,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意指派媒人去女方家送聘礼,也称“完聘”、“大聘”或“过大礼”。纳徵以后,婚姻就进入了正式准备的阶段;
第五礼“请期”。俗称“送日头”或“提日”,由男方家择定良辰吉日,用红笺书写男女生庚——请期礼书,由媒人把这份礼书送去女方家,通知成亲迎娶的日期;
第六礼“亲迎”,即上门娶亲。在成婚日,男方亲自前往女方家迎娶新娘子,或是派遣迎亲队伍将新娘子迎娶回家。亲迎礼的起源可追溯到夏朝,在杜佑的《通典·第十八天子纳妃后》中写着:“夏亲迎于庭,殷于堂。周制限男女之岁定婚姻之时,亲迎于户”。
从以上“六礼”中也可以看出媒人在婚姻嫁娶的过程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从二姓相识到最终步入洞房,每一步都需要媒人从中联系、撮合,可以看出决定婚姻成否的绝对权力掌握在媒人和两家父母的手里,而男女双方通常在洞房之日才会见第一面。孟子曾说:“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可见在当时“不媒不聘”的婚姻是不被祝福,甚至被众人不认可的,在律法对媒妁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之后,不按照正规流程来的婚姻更是被视作违法。在流传千古的传说中,牛郎与织女结婚时也找了老牛作媒见证,可见媒在婚姻中是不可或缺的。
2.古代媒人的分类
在中国古代的历史长河中,媒妁起源早、也早早就被纳入了律法体制中。古时候,媒人分为“官媒”和“私媒”两种。
(1)官媒
官媒是官方设立、代表政府行男女婚姻之事的机构,即官方的婚姻介绍所。官媒也称作媒官、媒氏、媒互人等。最早建立官媒制度的是周王朝,据《周礼·地官·媒氏》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禁迁葬者嫁殇者。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其附刑者,归之于士。”其中“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可见嫁娶在当时是人人应尽的义务,并非以感情为基础。在这段文字里,详细记述了官媒的职责:一,记录新生儿的出生年月及姓名;二,告知三十岁的男人、二十岁的女人按时结婚;三,每年二月农忙之前,督促适龄青年及时结婚;四,监督和执行彩礼的数量;五,主管婚姻诉讼案,惩罚违法之人。
《管子?入国篇》中是这样描述春秋战国时期的官媒的:“凡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妇人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此之谓合独。”在当时,官媒多是男性,根据规定执行公务,领取国家俸禄,类似现在的公务员。他们不仅需要为适龄男女安排嫁娶,还需要帮助鳏夫寡妇重新组织家庭、登记并整合财产。
(2)私媒
私媒则与官媒不同,他们没有正式的身份,与现代媒婆形象较为相似,清朝以前的私媒都是“兼职”、“非职业”媒婆。与官媒相反,私媒多是一些年长的妇人,寡妇居多,这是因为在走访于男女两家的过程中,男性不适合出入女子闺房说媒,已婚女子又不适合到处抛头露面,因此寡妇成了最佳媒婆人选。私媒在当时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收入,但是在说媒的过程中也可以得到一些不低的收入,能够用来补贴生活,所以在以前也是一个比较热门的兼职。不过因为私媒的不正规性,通过私媒做成的婚姻也还是需要到官媒处进行登记,接受官媒的监督,才算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
3.各朝的媒妁法制
(1)唐代
唐律对于媒妁制度进行了非常明确的立法规定,《唐律疏议·户婚》中规定:“诸嫁娶违律,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独坐主婚。……未成者,各减已成五等。媒人,各减首罪二等。”唐代对媒妁的约束与管理,对后世媒妁制度的定义与发展有着较为重要的历史意义。
(2)宋代
到了宋代,经济发展达到封建社会的巅峰,随着城市经济和商业的不断发展,人口在城市的集中,使得媒人居中介绍成为可能,也导致了媒人的专业化与盈利化。(日,胜山稔《中国宋——明代……学际的研究》)宋代的媒人还有专门的行会组织。
(3)元代
元代时,官媒称作“媒互人”。《元史·吕思诚传》写道:“镇民张复,叔母孀居且瞽,丐食以活……思诚怜其贫,令媒互人以养之。”由此可见,元代官媒不仅主管婚姻事宜,还需要照顾那些生活困苦的妇女。《元典章》中规定官媒由大家推举信任的妇女担任:“推举选保信实妇人,充官为籍”。官媒的设立,是媒妁习俗从下层民众中横向传播到上层群体中的重要体现,是被各阶层人民群众都广泛接受并遵守的。(引用徐慧敏元代…的媒妁形象)
(4)明清时期
明清时期,职业私媒出现,这时官媒和私媒之间的界限已经没有那么明显。在《两县令竞义婚孤女》中,当地的官媒李婆亡故后,“官私做媒,又推张婆做尖”,这一出处可以证明这一点。不过这一时期,官媒的职责已经大大削弱,不再负责民间百姓的婚姻事宜,而是负责所属地区官府之家的嫁娶活动。不过官媒依旧受到官府的管束。清代举人徐珂曾在《清稗类抄·婚姻类》中记叙官媒为“妇人之充官役者”,依照旧例,“各地方遇当堂择陪之妇女”都应当交由官媒执行。同时这些妇人还负责看管“女犯之罪轻者”,并陪送重罪妇女“秋审解勘”。(引(清)徐珂《清稗类抄·婚姻类》,北京:商务印书馆,民国六年版,第页,官媒掌择堂发配之事)
除此之外,清代官媒也负责民间的人口买卖。乾隆年间的湖北按察使沈作朋规定,外省民人,买贵州贫家子女三人以上者,必须有官媒的花押。(引用《清高宗实录》,卷五百八十四,乾隆二十四年辛酉)在买卖中,官媒也充当了中介,买卖成交后,钱由买主交到官媒手里,官媒再转交给卖主或官府。这一举动使得官媒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官媒”,也融入了“牙婆”这一概念。
牙婆,在称呼女性时也作“牙嫂”、“牙媪”,称呼男性时做“牙人”、“牙郎”、“牙保”。牙,专用于称呼古代集市贸易中以介绍买卖为业的经纪人。牙婆常为富贵之家拐卖、介绍歌童舞女、保姆丫鬟,甚至纳妾,因为其工作性质也与嫁娶相关,因此有时也被称作“媒人”。由于官媒通常负责的是官府人家的嫁娶,那么平民百姓人家的嫁娶就要通过私媒完成了。职业私媒通常靠给人家说媒谋取财物,收入不菲。非职业私媒通常都有其他用来糊口的职业,例如稳婆这种职业,可以熟悉各家情况以及孩子的生辰,对扩大人际网和未来谋和二姓都有着极大的便利。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于年4月13日通过,成为新中国第一部法律,足以说明婚姻制度改革的迫切程度。这部《婚姻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是:“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家庭制度”。随着废除包办婚姻和一夫多妻制的提出,自由恋爱的兴起使得“媒婆”这一说法逐渐从台面上走到台面下,“官媒”变成了“民政局”,“职业私媒”变成了相亲角中摆着牌子的“专业红娘”和“婚介所”,人们也不再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作为结婚的准则。
(二)相亲模式的变革之路
从上世纪传统的同事朋友介绍,到后来出现的征婚广告、电视相亲节目、婚恋网站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影响着人们的婚恋观,也为相亲模式带来了多种多样的改变。
1.从口口相传到传统媒体
20世纪50年代到改革开放前的三十年间,相亲一度被政治化,当时社会贫富差距不大,择偶的条件更多看重阶级出身、政治立场,军人、医生等职业深受追崇,这时的媒人多是父母间的朋友、邻居等熟人;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改革发展正盛,城市工业体制改革尚未启动,人们对相亲的需求越来越高,这时用于相亲的媒介也延伸到了报纸、电视等大众媒体上。
年1月,《市场报》刊登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则征婚启事。年11月,广州成立了国内第一家婚介所——广青婚介。年6月29日,《中国妇女》成为第一本刊登征婚广告的杂志。年,山西卫视推出了国内第一档电视相亲节目《电视红娘》。
2.从传统媒体到新媒体
20世纪末,互联网兴起,相亲媒介又由传统媒体扩展到了网络媒体,实现了从线下到线上,现实变虚拟的转变。
年5月,中国首家免费婚恋交友网站——中国交友中心在深圳成立。网络婚介可以看作传统婚介的另一种形式,服务模式也比较相似,都是利用和整合用户的资料,通过出售个人信息来获取中介费。相比传统婚介所,网络上信息更广泛,用户的自主性更高,更偏于主动式的相亲。
不过网络婚介也具有和传统婚介差不多的弊端:信息审核不严格,婚托、骗子等角色依旧存在且难以分辨,网络诈骗时有发生;收费标准不明确、不合理,从几千到几万元不等;服务不到位,介绍的对象不合用户要求,导致用户无法及时找到合适的对象,衍生出许多纠纷的情况也有很多。(改革开放40年不完全相亲手册)
3.“新”媒体时代下的“旧”相亲模式
与之相对应的新相亲模式便是“相亲角”——在信息时代下诞生的传统线下相亲模式。年,北京龙潭公园诞生了全国第一个相亲角,当时称为“家长相亲会”,这种利用公共空间作为媒介,将互不相识的家长们联系起来的模式迅速在全国内得到了广泛应用,上海人民公园、天津南开公园、西安革命公园……都陆续开展了相亲角活动,并延续到现在,成为了公园的固定项目,有固定时间、固定摊位,甚至还有一些固定人群——长年为孩子相亲的父母们。
在这里,“媒婆”形象再一次被“发扬光大”。在相亲角里,有着许许多多打着“包成”、“一次即终身”的口号吸引客户的“资深红娘”和“专业婚介所”,他们手里掌握着成千上万的用户信息,只要你掏够了钱,就可以把你的信息往上登记,你就可以和其中成千上万的用户共享信息,“你想要什么样的,我们都能给你找到”,“国内的国外的都有,本科的硕士的都有”,但人们无法分辨这些信息是真的还是假的,在保质期内还是已经过期了,反正用这种手段招揽新面孔,屡试不爽。不过相亲角的婚介所和中介,无论怎么宣传“包成”,也只是负责给用户提供信息、组织牵线,具体如何发展,还是要靠用户个人。这一点便烙着时代背景的印,古代的媒婆包办包的是从介绍到娶亲的全过程,而在提倡自由恋爱,取消包办婚姻的现在,无论是个体户媒人还是大型的婚介所,都只能负责介绍这第一步罢了。
(三)媒婆形象的探讨
基于媒婆在婚姻史上的重要地位以及对人们生活的严重渗透,许多文学作品、影视作品也将媒婆纳入其中,塑造出了各式各样不同的人物性格和角色形象。
1.《莺莺传》
相亲角里的红娘们到处立着牌子,“金牌红娘”、“资深红娘”等头衔屡见不鲜,“红娘”俨然已成了媒婆的又称。红娘原本不是媒婆的别名,这一名称最早出自唐代元稹的文言小说《莺莺传》。
红娘是崔莺莺的一位贴身婢女,尽管在书中只是一个小小的配角,但却为促成崔莺莺和张生的姻缘做出了巨大贡献,为张崔二人的感情推波助澜,又勇于与世俗封建礼教对抗,展现出了极强的反叛精神。与现实中常见的媒婆形象不同,红娘的人物设定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她身上怀着和崔莺莺、张生一样对爱情的渴望和热忱,因此也使得这根红线更加纯粹、勇敢、有力量。
红娘的人物性格特征鲜明,形象正面,同时也成为了文学史上非常有代表意义的一个人物。自此,红娘这个人物就经常出现在文学作品中,作为一位出色且典型的文学艺术形象。《西厢记》、《南村辍耕录》、《醒世恒言》、《金瓶梅》、《红楼梦》中都有所提及,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小说、笔记都有将红娘记录在册。但在当时红娘仅仅指的是特定人物角色,还并未成为媒婆的代称。直到清朝,婚书的正文在指代媒婆时写的都是“冰人”、“月老”之类,落款写作“婚配媒人”、“为媒者”等,并没有“红娘”这一称呼。
红娘这一名字指代媒人的情况正式出现于民国时期,新文化运动倡导者之一,胡适因主持过多场婚礼,为冰心与吴文藻、沈从文与张兆和等人都做过介绍人或证婚人,因此被冠以“民国第一红娘”的头衔。年,毛泽东在为堂妹毛泽建与陈芬做媒时说道“是要三哥为你当红娘哟”,这是文献中最早把红娘当做社会角色的记载。从此红娘也逐渐取代了“冰人”、“媒妁”等名词,成为了主流指代媒人的名字,红娘也实现了历史上唯一一个由人物角色到社会职业的转变。
2.“三言”、“二拍”
“三言”、“二拍”通常指明末小说家冯梦龙所作《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以及凌濛初所作《初刻拍案惊奇》和《二刻拍案惊奇》。“三言”、“二拍”属短篇白话小说,故事里塑造了许多角色形象,其中对女性角色中“三姑六婆”的描写特色鲜明。不过在这几部小说中,“三姑六婆”的形象都不太正面,作者对其的称呼也都为“婆”、“妪”、“媪”等直呼老年妇女的代称。文中的媒婆为了一己私欲不顾少男少女真正的幸福、不顾家庭的圆满为红杏出墙的少妇牵线搭桥等,最终的结局也都走向了悲剧。
(1)伶牙俐齿,巧舌如簧
“天下只有三般口嘴极是利害:秀才口,骂遍四方;和尚口,吃遍四方;媒婆口,传遍四方。”这是《喻世明言》第二十八卷中对媒婆的描述,“一家有事百家知,何曾留下隔宿口?”
在《醒世恒言》卷三中,作者就塑造了这样一个伶牙俐齿的媒婆——刘四妈。王美娘被骗到青楼破了身子,不肯待客,老鸨王九妈见状,请了刘四妈来疏导王美娘。刘四妈自称“老身是个女随何,雌陆贾,说得罗汉思情,嫦娥想嫁”,对自己口才的自信可见一斑。刘四妈先是对王美娘一通夸赞,极尽好言好语,听得王美娘羞红了脸。提到美娘被人破了身子时,刘四娘道:“一来风花雪月,趁着年少受用;二来作成妈儿起个家事;三来使自己也积攒些私房,免得日后求人。过了十年五,遇个知心着意的,说得来,话得着,那时老身与你做媒,好模好样的嫁去,做娘的也放得你下了。可不两得其便?”一番话说得美娘当即扭转了想法,从此“有客求见,欣然相接”。
(2)唯利是图,骗术精湛
《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一文中的薛婆,《水浒传》里的王婆,都是这类媒婆的经典案例。薛婆为了陈大郎的一百两白银和两锭金子,以向王三巧推销珍珠为由,诱骗人妇王三巧与陈大郎通奸;王婆知晓西门庆贪图潘金莲的美色,也明白西门庆的财力,于是二人联合将潘金莲勾引到手,又下毒杀了武大郎。尽管最后王婆也被处以死刑,但留下的媒婆形象却是非常恶劣的,遗臭万年。
3.现代影视
现代影视剧中常见的媒婆形象通常有以下几个特点:媒婆痣、头戴鲜艳的大花、大嘴、笑容谄媚。无论是《喜福会》中短暂露面的媒婆,还是以媒婆为主角的《欢喜婆婆俏媳妇》、《天下第一媒婆》等电视剧,媒婆都默认为能说会道、走街串巷的中老年妇女。最具特点的要数《天下第一媒婆》中,吴君如饰演了一位结巴的媒婆,正是人们默认了媒婆都应该伶牙俐齿这一点,这样的媒婆才在影视剧中给了观众新奇感。
(四)公共空间、媒人与相亲者之间的联系
相亲角是“毛的孩子在替邓的孩子相亲”,孙沛东曾这样形象地形容“白发相亲”这一现象。关于相亲角的出现,可以说是顺应了时代发展浪潮,是必然的产物。
改革开放初期,城市大龄青年数量多,找对象困难,尤其是工厂里男女职工严重失衡,导致男女职工在本单位找对象都很困难。还有一些返乡的知青,下乡时婚姻问题没得到解决,回城后年龄较大,不好找对象。“找对象”成为当时一个普遍又棘手的问题,引起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于是全国各级妇联、共青团、工会纷纷成立机构,经常举办一些联谊活动,为单身青年牵线拉桥,这种体恤人民的举动在当时反响热烈。然而到了“邓的孩子”这一代,独生子女占据大头,随着改革开放,自我意识的觉醒和新观念的输入使得青年人对婚姻的追求不仅仅只是“搭伙过日子”,更多的是对爱情、三观契合的向往,因此“剩男剩女”也越来越多。但这样的观念得不到父母一辈的理解,在这种观念差下,相亲角应运而生了。
1.作为公共领域的相亲角
相亲角的据点通常是市内各大广场、公园等公共场合,也称为公共空间。它是为人民所共享的、可使用的空间,因此也具有可见性、非营利性等特点。现如今,公共空间的功能已经不局限于为人们提供休息、娱乐的场所,同时还承担着承办活动、传播信息、制造舆论等媒介的作用。
“公共领域”理论的提出人哈贝马斯对其概念阐述道:“一种用于交流讯息和观点的网络”,并指出18世纪资产阶级社会中出现的俱乐部、咖啡馆、杂志和报纸都是公众们讨论公共问题、自由交往的公共领域。由此我们可以将公共领域这个概念拓展至新媒体发展起来后,公共空间也不再单指公共场所,而是分为线下公共空间和线上公共空间。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都可以看作是线上的公共空间,公园内人们聚合而成的信息集聚地——相亲角不仅可以看作线下的公共空间,也可以看作是一个公共媒介。
相亲角作为一个公共空间,它承载着人们交友、买卖交易、沟通舆情等行为,同时又因为其具备的线下公共空间的特性,使得信息更新的频率低、扩散速度慢,但与之相对的优势是受众稳定、参与时间长、信息集中且有明显聚合特征。
2.“信息中介”
相亲角还有一个身份——“信息中介”。信息中介原本是指那些为买家和卖家提供电子商务信息的网站,我们也可以将相亲角的群体分为两大类:买家和卖家。这里买家和卖家的定义在不同语境下也有不同的理解。
(1)相亲者与婚介所、红娘
有相亲需求的人和为儿女寻求合适征婚者的家长们都是信息的买家,征婚广告由婚介所和红娘铺张开来,为相亲者提供信息,以相亲角作为中介提供交易的平台。
相亲者与婚介所、红娘也互为买方、卖方。当信息是征婚信息时,婚介所和红娘就成了买方,相亲者则是提供信息的卖方;当信息是“一次性包成”等招募会员的信息时,婚介所和红娘则成了买方,而缴费的相亲者就成了买方。
(2)相亲者与相亲者
常驻相亲角的相亲者们早已熟知了中介的“婚托”套路,为了避免被婚介所和红娘坑骗,许多相亲者都选择与自己身份一致的人群互换信息,在这种情况下,相亲者们互为信息的买卖方。
探究相亲中的商业链宋代吴自牧所著的《梦梁录·嫁娶》中有这一段关于相亲的叙述:“然后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或借园圃,或湖舫内,两亲相见,谓之相亲。”由此可见,早在古时就已有男女通过“相亲”这种形式来构建婚姻。
古时的相亲自然离不开媒人这一中间人的存在,大都是媒人说媒,男女双方再进行“相亲”。无论事成或不成,媒人都会收取相应的“报酬”,称之为“介绍费”或“档案费”。然而在事成之后,已成婚的男女双方也会摆席请之,以表感谢。
有产业存在的地方,便自然会存在产业链。那么如果将“相亲”看做是一种产业,相亲这一产业自然也会存在自身的产业链,从找人说媒,到见面相亲,再到结为夫妻便是它的产业链。而本文将着重探讨相亲中存在“商业”,即金钱往来的部分。
一、相亲中商业模式的变化(一)古时相亲的商业模式在中国古代,男女婚姻之大事讲究明媒正娶,如若男女相亲嫁娶之事不经媒人从中牵线,便会于礼不合。因此尽管男女双方两情相悦,也会假借媒人登门说媒,“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方才行结婚大礼,缔结为夫妻。
据记载“找人说媒”这一男女缔结婚姻的方式在西周时便已经出现,在《周礼·地官》中有这样一段叙述:“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书之。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这段叙述意为:媒人掌管民众的婚姻,记录新生儿的的出生年月和姓名,还要督促男女之婚事。可以看出,媒人在西周时便已有较高的地位。
《诗经·豳风·伐柯》中曾有所描述:“伐柯伐柯,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宋代吴自牧所作《梦梁录·嫁娶》中也提到:“其伐柯人两家通报,择日过帖。”《诗经》与《梦梁录》中的“伐柯”则指的是“提亲”,而“伐柯人”则是指“媒人”。由此可见,在古时媒人不止地位十分之高,连男女婚嫁之事,基本都要交于媒人来办。
据记载,自西周起便已经将媒人分为了两类,一类是政府组织的官媒,另一类则是民间组织的私媒。“官媒”在古时应算是一种职业,主要代表政府行使男女相亲之事,并且要在政府登记造册。除此之外,官媒能够从国家领取相应的俸禄,执行公务,维持生计。有关“官媒”的叙述在《管子·入国篇》中有所记载:“凡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妇人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此之谓合独。”可见,官媒不止负责年轻男女的相亲嫁娶之事,还要负责帮助鳏寡者重组家庭,并整合其财产。
而古时的私媒则与如今人们脑海中有关“媒婆”的形象类似,是民间自发形成的帮助男女相亲嫁娶之人,并不领取国家的俸禄。古时私媒分为两类,一类是职业做媒,另一类是兼职做媒。但私媒与官媒大不同之处在于,私媒帮助男女相亲嫁娶之目的,多是为了谋取一定的钱财,也并不像官媒那样“职业化”。
当然,无论是官媒做媒还是私媒做媒,在男女双方的婚礼结束之后,都免不了要对媒人进行答谢。通常在结婚当日,男方会摆席请之,用以答谢媒人。此外,男女双方也都会为媒人准备答谢的礼金送于媒人家中。由此可见,中国古时的“相亲产业”主要是依靠媒人说媒来维持产业运作,媒人也作为一种“媒介”传递着信息,连接着有意相亲的男女双方。
1.现代相亲的商业模式随着媒介与时代的不断发展变化,“官媒”这一职务在明清时期后便不再设置了。近代中国虽并没有设置官媒,但在很多地区也依然存在着一些“遗迹”。清末时期,广州一带便存在着一种“媒家馆”,媒家馆多由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寡妇或弃妾经营,专门收容一些未婚失身的女子、外逃侍妾、婢女等,将她们介绍给人做偏室或嫁给不健全的男子,或嫁到穷乡僻壤去,并从中收取一定费用。这种行当一直持续到辛亥革命之后,便逐渐被废除了。
五四运动后,新思想不断涌入中国,思想文化开始解放,人们也逐渐开始崇尚自由恋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思想文化解放后的现代,已经不再是男女相亲嫁娶之事的必要条件。但无论时代怎样发展,仍有“相亲”这一说,尽管“媒人”在名义上被“废除”了,但也仍有其存在。
当然,现如今男女相亲嫁娶之事如若非要经过“中间人”,也不止“找人说媒”这一种形式。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媒介也在不断发展,电视、网络慢慢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媒介,婚姻介绍所、电视相亲、网络相亲也慢慢映入人们的眼帘。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大批上山下乡的知青返回城市,时年均已30岁上下,婚姻一时变得十分困难。于是全国妇联发起倡议,省妇联也开始设立婚姻服务处,着重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婚姻介绍所自此便开始出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婚姻介绍所也逐渐脱离了政府,成为了一个具有自身行业特性的产业。
截止年,根据企查查所发布的数据,中国目前共有3.06万家婚介相关的企业,而婚介企业的盈利方式也不断拓展,例如,会员制收入、婚介相亲会收入、婚介线上相亲平台收入等等。
进入21世纪之后,人们的生活条件不断提高,电视不再稀缺,成为了家家户户都有的媒介。在这一时代下,类似于“非诚勿扰”、“我们约会吧”等电视相亲节目也悄然兴起,相亲节目便成为了电视节目制作的一个热门方向,而“相亲”这一话题也从男女家事被拓展为了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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