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成都市鼓励校地校企合作培养产业发展人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在蓉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给予补贴的标准、流程等事项予以明确。日前,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就《实施办法》出台的依据、主要内容、贯彻落实等问题进行解读。
现就《成都市鼓励校地校企合作培养产业发展人才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01
《实施办法》制定的原则和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3号),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现代产业体系,落实好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委办〔〕23号),进一步加强“优教成都”“技能成都”建设,鼓励在蓉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培养成都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制定本办法。
02
《实施办法》指的补贴是什么?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委办〔〕23号)实施后,鼓励在蓉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紧密对接成都“5+5+1”产业细分领域,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予以支持的补贴。
03
在蓉规模以上企业是什么?
在成都范围内,主营业务收入在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04
“5+5+1”产业是什么?
“5”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和绿色食品产业五大重点产业;“5”指以会展经济、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文旅产业和生活服务业为五大重点领域;“1”指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
05
在蓉高校、在蓉职业(技工)院校是什么?
在蓉高校指在成都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办学的部、省、市属普通本科院校。
在蓉职业(技工)院校指在成都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办学的各级各类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技师技工学校。
06
补贴对象有哪些?
(1)紧密对接成都“5+5+1”产业细分领域,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的在蓉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
(2)紧密对接成都“5+5+1”产业细分领域,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在蓉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
(3)紧密对接成都“5+5+1”产业细分领域,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在蓉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
07
补贴标准是多少?
(1)调整学科(专业)设置补贴标准。在蓉高校新调整学科(专业)如教师团队中有院士等的给予万元补贴;有国家杰青、万人计划和长江学者等的给予万元补贴;有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等的给予万元补贴;其余根据产业急需度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补贴。在蓉职业(技工)院校新增专业根据产业急需度等因素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补贴。
(2)合作开展人才培养补贴标准。在蓉高校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根据产业急需度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补贴。在蓉职业(技工)院校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根据产业急需度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补贴。
(3)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补贴标准。对在蓉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根据产业急需度分别给予万元、80万元、50万元补贴。
08
申报基本条件是什么?
(1)调整的学科(专业)应为申报年度新审批通过。
(2)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人才联合培养的,所培养的毕业生当年在该企业就业人数不低于10人,企业应与就业学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共建的实训(实习)基地,应拥有自有场地和设备,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职管理人员和师资力量,且年度实训(实习)规模不少于人。
09
申报需准备哪些材料?
1、学科(专业)调整。学科(专业)调整设置批复;学科(专业)建设方案(包括:设备设施投入、招生计划、师资队伍、课程体系建设等情况);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数量、规格、校企合作等情况);专业带头人信息一览表;学生花名册。
2、人才联合培养。校企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合作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划内依法申领的营业证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毕业生在合作企业就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明细。
3、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合作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划内依法申领的营业证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实训(实习)基地资产情况表;实训(实习)基地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和师资力量一览表;实训(实习)学生花名册。
10
申报主体是谁?
申报主体为在蓉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
11
申报流程是什么?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蓉高校和高职高专,经校(院)长办公会同意后,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2、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技工)学校,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12
申报时间是什么?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每年7月31日前。
13
申报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应该如何处理?
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申报学校有弄虚作假行为、与申报学校联合培养产业人才或建设实训(实习)基地的企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其它因素变化导致申报学校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现象,应终止发放,若已经发放的,将追回全部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及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孳息。
14
《实施办法》什么时候实施?
本办法自年6月30日起施行,补贴资金申报起始年度为—学年度,有效期5年。
该《实施办法》解读机构为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产业人才培养处),联系。
成都发布-成都晚报记者侍玉宝滕杨
图据成都发布-成都晚报摄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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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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